柬埔寨官方严厉警告 外籍人员非法持有或使用柬籍身份证照,最高可判10年

柬埔寨官方严厉警告 外籍人员非法持有或使用柬籍身份证照,最高可判10年

柬埔寨官方严厉警告 外籍人员非法持有或使用柬籍身份证照,最高可判10年

柬埔寨内政部身份登记总局副总局长塞孟强今日通过官方渠道发出严厉警告:凡未获得王令册封入籍的任何外籍人员,均无权持有柬埔寨出生证明、户口簿、柬籍身份证或柬埔寨护照等任何能够证明柬埔寨公民身份的法律证件。

塞孟强特别强调,根据柬埔寨《国籍法》第30条规定,任何外籍人员非法持有、控有及使用柬埔寨居民身份证或柬埔寨王国护照,一经查获,将面临5年至10年的有期徒刑监禁。

此举表明了柬埔寨政府近期在严打跨境科技犯罪的同时,正全方位升级对涉外人口管理及国家法定身份证件防伪、防冒用的司法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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